福建日报·新福建客户端6月18日讯(记者 何金 通讯员 吴海燕 王影)记者从安溪县检察院获悉,近年来,安溪县坚持“司法为民”,聚焦妇女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突出民生问题,充分发挥司法救助“救急解困”优势,兜牢民生底线,助力乡村振兴。
统计显示,2022年以来,安溪县检察机构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7件33人,发放救助金43.35万元,联合上级检察院开展救助7件9人,发放救助金36万元。
全面梳理救助线索,变“被动”为“主动”。安溪县检察院树立全院“一盘棋”工作思路,完善司法救助线索内部发现、移送、协作配合,各部门协同作战,形成工作合力,打破传统“坐等送案”到“上门问案”,实现从“依申请”被动办理向“依职权”主动办理的转变,从单兵作战向全院参与的转变。2022年以来,主动“问案”救助占比达到100%,真正做到“应救尽救”。
积极履职规范办理,确保救助办案质量。严格审查救助范围、救助标准,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救助案件。通过走访申请人所在乡镇、村社、公安、法院等相关部门,严格审查救助条件,并充分考虑申请人受损情况、生活现状、承担责任情况和是否已获得部分赔付等多种因素,做好外围取证工作,打牢精准救助、公正救助基础,提请县政法委进行审批,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聚焦特殊群体权益,做实民生实事。重点关注困难妇女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,包括低保户、脱贫不稳定户等特殊人员的摸排力度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采取尽可能简便的方式和程序,缩短案件办理时限和发放时间,确保申请人得到及时救助,以及联合民政、教育、卫健等部门为当事人申请低保、减免学杂费等社会救助。2022年以来,救助困难妇女17人占51.52%、未成年人29人占87.88%、残疾人1人占3.03%。
融入社会治理格局,维护社会稳定。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格局,充分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、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作用,与被救助对象释法说理、促膝谈心,鼓励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,最大程度消除和减少对抗、消弭戾气,促进社会和谐。近年来,通过对5起因命案致困家庭开展救助,进一步防止化解矛盾激化、降低冲突升级等风险隐患,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。
来源:新福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