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多地发布通告,强调从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,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进入禁捕禁售期。
以舟山为例,当地发布《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通告》。通告提出,近年来,因捕捞强度不断增大,梭子蟹渔业资源逐年衰退,尤其是在春夏汛期间,对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的杀伤相当严重。为切实保护好这一渔业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一条和《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,禁止所有渔船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,误捕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必须立即放生;禁捕期间,严禁收购、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;各地渔业、工商、边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渔场、港口、码头、市场、水产品交易地的监督检查,严厉查处违禁捕捞、收购、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的行为。
据了解,禁捕禁售的梭子蟹抱卵亲蟹具体指腹部带籽的梭子蟹;幼蟹则是指体重小于70克、头胸甲长小于49毫米的梭子蟹。
每年4月至7月是抱卵梭子蟹生籽、幼蟹成长的黄金期,雌蟹产卵孵化后,“母子”分离,“蟹娘”就会变得特别瘦。而幼蟹蜕壳8至10次、个重300克左右性成熟后,才算是初长成的“青年蟹”,整个过程至少5个多月时间,这也正是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禁渔5个多月的主要原因。
原标题:《明天起禁捕禁售,浙江为保护梭子蟹资源这么做》
栏目主编:范兵
来源:作者:文汇报 赵征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