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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灞桥法院 | 工伤赔偿起纠纷 先行调解化干戈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8 19:40:00    

近日,西安灞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,为劳动者和企业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,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助力企业稳定发展,展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量。

案情简介

郭某于2024年3月7日入职湖北某公司,工作地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某项目。2024年4月4日,郭某在为该项目提供劳动的过程中不慎踩空摔伤。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,郭某诉至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,要求确认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4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。该委作出裁决书后,湖北某公司不服,后诉至灞桥法院。

调解过程

灞桥法院受理该案后,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,遂委派特邀调解员任启开展先行调解。接到案件委派后,调解员悉心研判,判断该案属于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。详细了解案情后,调解员考虑到郭某现急需医疗费治疗伤病,并且其丧失劳动能力,对家庭正常开支也有较大影响。为快速妥善化解该起纠纷,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。
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就劳动关系相关规定向湖北某公司充分释法说理,同时阐明积极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对企业形象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,后就郭某提交的病历资料,三方共同对照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认定大致工伤等级,确定了本次事故的大致赔偿范围,并结合湖北某公司的实际履行能力,调解员提出了兼顾双方的调解方案,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及给付时间达成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,是灞桥法院坚持“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”理念的生动实践,也是法院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。下一步,灞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。


编辑:侯宜均

责编:郑黎波

审核:姚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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